对于离婚后女方非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虑: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不是单方面的决定,而是需要双方共同商讨和协调的结果。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需要妥善安排孩子的抚养问题,尽可能做到公平、合理。
其次,如果女方坚持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那么我们需要对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女方是孩子的生物母亲,且有足够的经济和心理条件照顾孩子,那么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是合理的。但如果女方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或者心理状态不稳定,那么需要进行评估和判断,以确保孩子得到最好的照顾和关爱。
同时,我们也需要考虑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已经年龄较大,并且有自己的想法和意见,那么他们应该有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并参与抚养权的决定。
综上所述,离婚后女方非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考虑双方的意愿和孩子的利益。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建议夫妻双方积极协商解决,并尽量做到公平、合理,以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