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因此,对于共同拥有的房产如何过户,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夫妻双方应明确房产过户的责任分配。一般来说,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放弃对房产的权益,则可以协商由其中一方承担房产过户的责任并办理相应手续,如过户税、产权证书办理等等。
其次,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不同意放弃对房产的权益,则需要进行更为复杂的过户手续。具体做法是,先到当地房管局查询房产证上的信息,然后将房产证上的信息与夫妻离婚协议中的约定进行比对。如果协议中规定由其中一方购买对方的一部分财产,且购买的金额相对公允,可以直接开具购房发票和交易款项,并提交相关材料到房管局,领取房产证和产权证即可完成过户手续。
如果协议中规定由其中一方获得房产,需要提交协议、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到房管局,并缴纳相应的过户税,过程中需要提交评估意见和照片等材料,并进行抵押等相关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因为涉及到房产过户的相关法律法规比较复杂,因此建议在操作过程中尽量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事项顺利完成,同时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瑕疵和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