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是离婚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步,它可以为离婚双方提供法律保障和证明离婚事实的证据,使离婚协议具有更加法律效力。然而,在某些情况下,离婚协议公证也可能会被作废。下面就让我们进一步探讨一下。
首先,离婚协议公证的作废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1. 协议内容存在违法情况
如果离婚协议的内容涉及到违反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那么这个离婚协议公证就有可能被作废。例如,如果协议中规定离婚双方必须放弃子女抚养权或者财产分割方案中存在不公平的情况,那么这个离婚协议公证就很难获得法律认可。
2. 公证机构工作存在瑕疵
公证文书的合法性主要依赖于公证机构的工作。如果公证机构的工作存在瑕疵,例如未经当事人认真审核达成协议内容,或者出具了毫无根据的公证书等,那么这个离婚协议公证也有可能被取消。
3. 其他情况
除了上述情况,还有其他可能导致离婚协议公证被作废的情况。例如,协议中所约定的利益涉及重大的社会道德或公共利益,或者当事人未真实表示自己的真实意愿等。
总之,离婚协议公证不是绝对有效的,作废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因此,建议离婚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之前,应该事先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免出现无法挽回的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