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比较重要的文件之一,它具有法律效力,并且需要公证,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一旦离婚协议公证完成,联名财产的分配、抚养子女的安排、财产赡养、负债背书等协议内容就会被确认,并且各当事人都需要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是一个经过法律程序规定的过程。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协议公证已经完成,这份协议仍然可以被推翻。
首先,离婚协议公证后可以被推翻的一种情况是出现了新的证据。如果某当事人在离婚协议完成后发现了新证据,证明协议中所载明的情况与事实不一样,或者对方故意隐瞒了真相,那么他就可以根据新证据向法院提起申请,要求推翻原有的离婚协议。如果法院认可了这些证据的有效性,就有可能推翻该协议。
其次,如果离婚协议公证后的当事人之一在签署协议时存在欺诈等行为,那么协议也可能被推翻。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如果被欺骗或者受到威胁,签署协议是无效的。所以,如果离婚协议公证之后,当事人能够证明自己签署协议时存在欺诈等行为,那么他们可以要求推翻该协议。
总之,离婚协议公证后的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该协议可能会被推翻。如果当事人希望推翻离婚协议,他们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合法的理由。同时,这也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需要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