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公证通常是离婚当事人在经过谈判和达成一致后,向公证机构申请进行的一种离婚方式。这种离婚方式比较简单、快捷,避免了冗长的诉讼程序和高额的费用。但是,一旦协议离婚公证成立,离婚协议便成为了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说,协议离婚公证是不可以轻易被推翻的。
如果当事人想要撤销协议离婚公证,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当事人之间存在严重的误解或者是双方共同意见的偏差,这些偏差导致了离婚协议的不公正、不合理等情况。如果是因为当事人的粗心大意、欠考虑等原因导致协议离婚公证的存在严重问题,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满足推翻的条件的。
二是在协议离婚公证成立以后,经过一段时间后,物极必反,双方重新审视离婚协议,认为存在不公正、不合理等情况,因此想要推翻协议离婚。此时,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证明离婚协议确有严重问题,然后通过法院判决来推翻协议离婚公证。但是,这样的诉讼需要考虑到时间、精力和费用等问题,因此需要慎重考虑。
总之,协议离婚公证是不可以轻易被推翻的。当事人需要慎重考虑离婚协议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防止因为一时冲动而造成的损失。如果已经签订协议离婚公证,也需要认真审视,评估协议离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以便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