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继承的规定:
1. 宅基地的继承权首先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 在集体经济组织内,宅基地继承权的优先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如没有直系亲属,则归属于其所在的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
3. 未婚、无子女、无父母无兄弟姐妹或者已故且没有亲属的,其宅基地归属于所在的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
4. 家庭成员中有残疾、特殊困难人员,应当优先保障其继承宅基地的权利;
5. 继承人必须符合宅基地规划、土地管理法规和政策,不得转让、抵押、出租、出售、减少或者将其用于非农业用地。宅基地的使用权期限按照法律规定不能超过70年;
6. 农村宅基地的继承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法律程序进行继承。
总之,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的居住和生存基础,其继承必须依据法律程序进行,规范继承人的身份和宅基地的使用权,保障农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