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本人系原告的父亲,因抚养权问题与被告的母亲发生纠纷,现向法院提起诉讼。针对原告的起诉书,本人做如下答辩:
1.抚养权应该由我拥有
我和被告的母亲于去年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一直是我们离婚后争执的焦点。然而,在这段时间里,被告一直没有出现过,对孩子的生活没有过任何贡献。根据我对孩子的了解,他们更愿意与我在一起生活,因为我更加关心孩子的成长,也在家庭中扮演了父亲和母亲的角色。因此,抚养权应该由我来拥有。
2.被告并没有履行抚养责任
被告与我存在共同抚养孩子的约定,但在过去的一年里,被告并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抚养费。作为父亲,我无法承担所有的抚养费用。在本案中,被告并没有履行抚养责任。
3.孩子更需要我来照顾
孩子的成长需要家庭的温暖和关心。作为他们的亲生父亲,我有义务为他们提供更好的生活。我的工作稳定,有较高的收入水平,可以为他们提供更为稳定的经济支持。而被告一旦重新拥有抚养权,将无法给孩子在物质和精神上提供足够的保障。
因此,尊敬的法院,请您判决抚养权归我所有,以便我在继续为孩子的成长贡献力量的同时,也能够给他们提供越来越好的生活和成长环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