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子女抚养权纠纷中,被申请人往往需要进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答辩时,被申请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如下阐述:
首先,被申请人可以说明自己对孩子的抚养工作有着充分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表现。举例来说,可以说明自己为孩子提供了稳定的居所、良好的教育、精神上的关爱等等。确保孩子能够健康成长。
其次,被申请人可以详细陈述自己具体的生活和工作情况。诸如收入状况、工作时间、周末是否有空闲时间等等方面,这些方面有助于让法庭审判人员更好地了解被申请人的抚养能力。被申请人可以强调自己因为工作原因暂时无法亲力亲为地照顾孩子,但会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
第三,在答辩中被申请人也可以就原申请人在抚养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指出。例如,可以指出原申请人工作繁忙而无法亲自照顾孩子,或者经济条件较为困难,不能为孩子提供足够的物质支持。这些情况有助于让法庭审判人员全面了解双方的亲子情况,从而做出更为客观公正的裁决。
总之,在答辩中,被申请人需要充分展示自己的抚养能力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需要就原申请人在抚养方面的不足之处进行指出,以此强调自己更适合担当抚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