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是被申请方(或原告)的配偶(或父母),我对本案的涉及事项提出答辩。我认为申请方(或原告)提出的孩子抚养权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因此我希望法庭能够予以驳回。
首先,申请方(或原告)并未履行其作为一名父母的责任,孩子由其独自抚养已经导致孩子的成长和生活环境受到很大的影响,这一点也得到了法律的确认,因此申请方(或原告)不能单方面主张其拥有孩子抚养权。
其次,我作为另一方父母,始终尽力确保孩子的成长和生活环境,并积极承担了孩子的抚养和教育责任。之前,我与申请方(或原告)已就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但两方并未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本案的发生。
最后,我认为孩子的抚养权应该在两个父母之间作出公正、合理的分配,以确保孩子的生活和成长情况得到更好的照顾。因此,我提出申请方(或原告)的诉讼请求无效,并请求法庭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公正判决,以确保孩子的利益不受损害。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