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拆迁协议书是指在签署协议前,拆迁单位或个人就已经填好了一些协议条款,等待签字确认。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存在很多问题的,并且也是违法的。
首先,空白拆迁协议书违反了双方自愿原则,即任何一方都没有签署或认可某些协议条款。事实上,一些协议条款可能对拆迁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正当的削减或限制,因此拆迁人在签署前应该认真阅读和理解协议内容,而不是被迫接受一些不公正的条款。
其次,空白拆迁协议书可能导致拆迁人在签署后无法获得补偿,或者补偿金额明显偏低。拆迁人在签署协议时没有实际参考的信息,很可能在签署后才了解到自己的权益被侵害。这样,就限制了拆迁人选择合适的拆迁方案的权利,也对拆迁人的财产权利造成严重影响。
最后,空白拆迁协议书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禁止由一方以欺诈、强迫等手段强制对方签署合同。而空白拆迁协议书实际上就是利用了拆迁人缺乏法律知识和信息不对等的情况,擅自填写协议条款,以此强迫拆迁人签署协议。
综上所述,空白拆迁协议书是违法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强制拆迁人签署或盖章空白协议书,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拆迁人也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不正当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