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可以作为确权的依据,但并不是唯一的依据。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协议,是根据双方的协商和自愿达成的,因此,双方协议中的内容应是一致的。如果离婚协议存在一方强制或欺骗另一方的情况,那么这份协议将成为无效的。
其次,离婚协议可以用来确权,但是需要看具体情况。如离婚协议中明确了财产分割的具体条款,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具体财产的归属,这些条款经过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协议中的内容可以作为离婚双方财产权的确认和确权依据。但是,如果一方认为协议中的内容不公平或存在误解,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寻求公正的裁决。
最后,离婚协议作为确权依据,需要经过公证或司法认可。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离婚协议进行验证,并签发公证书,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如果双方离婚协议没有公证,也可以通过起诉等方式,向法院申请认可。
总之,离婚协议可以作为确权的依据,但是需要注意,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和公正性是确权的前提,协议中涉及到的财产归属需要与现实情况相符合,并需要经过公证或司法认可,才能作为确权的有效依据。同时,如果离婚协议中的内容无法保证公正和合法,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