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甲方:(原配偶姓名、身份证号)
乙方:(原婚姻关系对方姓名、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一、财产分割
1. 甲方同意将其所得到的彩礼交还给乙方,乙方也同意将婚前所得彩礼归还甲方,财产分割部分双方达成协议,由各自负责执行。
2. 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具体数额双方协商确定)作为婚后共同财产分割,乙方同意放弃所有权和分割权。
3. 已经现实过的婚姻礼金由全额归还给了赠予人或者按照婚前约定归还,双方确认已无争议。
二、子女抚养
1. 子女由甲、乙双方一起负担抚养,生活保障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
2. 如果没有子女,则遗弃到最初的彩礼的乙方方可自主支配,不需再付一次抚养。
三、责任与义务
1. 双方不得相互干涉对方的个人生活和撒谎。
2. 双方需互相尊重和支持,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友好地处理婚姻关系和生活事宜。
3.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期间都未有不良记录,离婚过程中也未做出不道德行为。
4. 其他双方事项另行协商确定。
四、离婚协议的效力与解释
1. 本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签订,如果无法履行,有法律现实效用。
2. 本协议身份证明材料、协议书必须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和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以确保协议的效力。
3.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粉饰。本协议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行留存。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