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记录了夫妻离婚后双方在财产分配、子女抚养、债务还款等方面达成的共识。如果在婚姻过程中有涉及到彩礼问题,那么在离婚协议书中也需要有相应的约定。
首先,需要明确彩礼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情况。如果彩礼已经全部支付完毕,且没有协商退还的情况下,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注明“已完成彩礼的支付,不再追究彩礼问题。”
如果彩礼只支付了部分金额,另外一部分尚未支付,离婚协议书可以注明“根据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剩余的彩礼金额由离婚申请方承担。”
如果是离婚申请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彩礼,但是对于此事,离婚双方已经共同协商不再支付,可以在协议书中注明“由于夫妻双方共同协商,针对彩礼问题,离婚申请方不再返还,另一方不再追究。”
总之,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彩礼问题,需要基于夫妻双方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做出决定。在具体的处理方式上,需要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和经济能力,不能损害对方的利益。同时,协议书是一份法律文件,需要经过双方自愿签署并在相关法律机构备案,以确保协议的执行力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