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离婚协议是指当事人在确定离婚意愿,并提出离婚诉讼之后,为了避免情绪激动和过激行为,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在离婚诉讼开始之日起三个月内冷静期内认真思考,协议解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
在冷静期内,夫妻双方可以自愿达成离婚协议,法院也会根据协议内容进行判决。但需要注意的是,冷静期离婚协议是否生效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第一,协议是否涉及到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如果协议中所涉及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事项,违反了民法、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该协议将被法院认为无效。
第二,协议是否对某方造成了不当的利益损失。如果协议中对某方存在明显不公平的处分,导致某方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则该协议也可能被法院认为无效。
第三,协议是否能通过司法程序的审查。即使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也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查,确保离婚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且双方签署协议的自愿性和真实性被维护。
综上所述,冷静期离婚协议的生效并不是绝对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量。因此,在达成协议时,当事人应明确协议的具体内容,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在经过法院审查确认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后,该协议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