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居住权登记是指离婚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将协议中约定的居住权挂号登记在房产登记机构,以保障法定权益。
首先,居住权是指在一定期间内拥有和使用特定住房的权利,居住权属于不动产的附着权利。经过离婚双方协商,可以约定一方获得专属的居住权,这意味着另一方不能干扰或限制其居住权的实现。
其次,离婚协议居住权的登记可以有效地保护双方的权益,避免出现双方争夺房产产生的矛盾和纠纷。离婚协议的签署及其居住权的登记可以靠法律机构的力量进行维护,遵循居住权者的合法要求。
接下来,离婚协议居住权登记的具体流程如下:
1. 增加居住权约定:在离婚协议中增加居住权的约定,双方需确认并签署同意。
2. 登记机构:将增加的居住权约定信息向房屋所在地的住房保障部门登记。
3. 审核:房产登记机构审核并确认约定的居住权是否合法有效。
4. 颁发证书:审核通过后,发放居住权证书,居住权人应保存好证书并在居住期间进行相关合法操作。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居住权登记的作用是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产生后续争端,需要协议签署后立即登记,以最大程度地维护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