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中确定居住权主要是由离婚双方和法院共同商讨和协商的结果。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前夫妻的共同房产如何划分,是否有子女需要考虑孩子的居住环境以及监护人的身份等因素。
一般而言,孩子的居住环境应以稳定、健康、舒适为原则,如果父母都想要获得孩子的居住权,可以达成共同抚养并且轮流居住的协议。如果孩子已经成年,可以由他们自行选择居住的地方。
对于共同房产的分配,如果是双方共同买的房子,可以协商出售后分配。如果是一方先买的房子,可以根据婚姻期间的贡献和付出,共同商定分割比例。
有时候,离婚后需要由一方继续居住在共同房产中,这时候可以签订租赁协议或者房屋使用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后续的纠纷。
总之,离婚协议中的居住权需要考虑到双方的合理要求,孩子的利益以及房产等因素,必须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以维护双方的权益和打造更加健康的离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