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制度中,抚养权是对儿童进行抚养和教育的权力和责任,通常由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行使,即父亲和母亲。但在某些情况下,监护人可以将抚养权转让给其他人,如祖父母、叔伯、姑姑等亲属,或者是身边的朋友、教练、老师等非亲属。
在我国法律中,监护人享有将抚养权转让给其他人的权利,但必须经过法院的认可和批准。如果抚养权转让不得当或者给孩子带来伤害和损失,法院有权撤销或变更它。在确定抚养权转让的具体事宜时,法院通常会从孩子的利益出发,考虑被转让人的家庭环境、教育背景、经济条件等各方面因素,确保孩子能够得到适当的生活和教育保障。
如果监护人未经法院批准就将抚养权转让给其他人,或者转让后不再尽职尽责履行监护职责,有可能被视为违法行为,将面临法律责任的追究,甚至可能被剥夺监护权。因此转让抚养权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以确保孩子的权益和健康成长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