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分房子是很常见的一种协议,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前已经取得了房屋产权或者双方共同拥有房屋,那么在离婚的过程中需要对房屋进行分割。具体来说,其中涉及到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需要确认房屋归属。如果夫妻双方都要求拥有房屋,则需要协商确定归属方案。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拥有且双方对房屋的归属方案达成一致,可写明:双方一致同意让xxx(乙方)所有;房屋产权证名义上是由乙方单独所有,甲方原名下不动产证及名下其他证照已由甲方办理过户手续,与该房屋产权证已无关。
其次,需要确定财产分割比例。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需要根据双方的实际贡献和财产状况来确定分割比例。在协议中可以写明如下所述内容:委托房产中介机构评估该房屋在某一时期的市场价值,市场评估结论作为本协议的有效证明;在甲乙双方对该房屋评估价值无异议的情况下,确认按照乙方出资xxx元,乙方出资xxx元的比例进行分配。
最后,需要明确交割事项。如果房屋已经有明确的归属方案和财产分割比例,则需要确认具体的交割事项。比如需要确定过户流程和房产转移登记的时间和手续等。可以写明如下内容:双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日内,应当协商并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乙方出售该房屋的时候,甲方同意签名确认物权转移书等文件。
总之,对于离婚协议中的房屋分割协议,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对夫妻双方的合理要求进行充分照顾,并充分考虑到各种可能的风险和问题,确保协议的执行能够达到双方的协商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