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一般不具备协议离婚的权限,但可以作为离婚登记的受理机构。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自行商定并签署协议书,然后提交到公证处或者法院进行公证或审理。街道办事处可以帮助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包括核实身份、受理申请、审查材料、登记证明等工作。
另外,街道办事处还可以提供一些离婚相关的法律咨询和协调服务,帮助双方解决一些争议问题,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但是,如果双方离婚协议存在争议,如对财产分割、抚养费等方面的分配存在争议,街道办事处就无法直接介入调解。此时,需要诉诸法律渠道进行维权。
总的来说,街道办事处在离婚的过程中,作为离婚登记的受理机构,能够提供一些基本法律咨询和协调服务,但在离婚的具体问题上,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需要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