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以非吸收或非納入公共財政管理範圍的方式,使公有財產或財政資金流向非法或非法定的領域,從而侵吞國家或社會應有的公共財產的行為。一般來說,挪用公款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幾種:
1.冒名領款:挪用公款的最常見手段就是以虛假身份冒名領款。這種手段通常是由一些跟財務有關的公務員利用職權之便,將公款汇入自己或他人的帳戶裡。
2.虛列開支:虛列開支就是假造開支項目以覆蓋挪用公款。這種手段常常被用於將不當盈餘從企業或單位中轉移出來。
3.虛偽報銷:虛偽報銷是指以虛假項目報銷,以此來騙取應當歸屬公共財產的財產和金錢的行為。這種手段在企事業單位和政府部門都比較常見。
4.詐騙:詐騙是利用虛假的信息來騙取財產的行為。這種手段尤其常見於資訊時代,例如網上詐騙等。
5.投資理財:投資理財也是一種常見的挪用公款手段。一些職員或公共機構常常將公款用於非法的投資理財,從而取得更高的利益。
總而言之,挪用公款對社會和國家都會造成嚴重危害。各級政府和企事業單位都應當嚴格加強財務管理,防範和打擊各種形式的挪用公款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