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以个人名义将公共财物占为己有,或者与其他人共同使用,未经授权擅自占有、使用公共资金,用于个人消费、赌博、投资等用途,致使公共财产受到损失,构成违法犯罪行为。
一般情况下,挪用公款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占用的是公款。挪用公款罪是特指涉及公共财产,而非个人财产的罪行。
2.有占用公款的行为。具体而言,必须是以个人名义将公共财物占为己有,或者与其他人共同使用,未经授权擅自占有、使用公共资金。
3.造成公共财产损失。挪用公款还必须造成损失,只有造成了公共财产的损失,才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4.具有过错性。挪用公款还必须是有意或者过失的行为,而不能是无意或者无过错行为。
在刻画挪用公款罪的违法性质和危害性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说明:
1.侵占公共财产。挪用公款罪涉及的是占用公共财产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对公共财产的一种侵占,而且由于公共财产的性质和用途,它所具有的价值和重要性比私人财产更为显著。
2.危害公共利益。挪用公款罪在实现私人利益的同时,危害公共利益。因为公共财产的专有权属于国家及其管理机关,既然被挪用了,就意味着国家失去了对其所享有的权利和权益。
3.触犯刑法。挪用公款罪是刑法规定的一种罪行,其具有严重的刑事后果。一旦触犯了刑法,不仅会被移送法院受审,而且还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总之,挪用公款罪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因此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加强监管和预防,保护公共财产和公共利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