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它不仅伤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也伤害了人民的信任感和对政府机构的信心。因此,挪用公款会被依法惩治,一般情况下会被判处刑期。
如果挪用公款的人能够在判决后及时认错悔过,积极努力工作和挣钱回补公款,确实可以考虑给予减轻惩罚或者缓刑。但是,必须强调的是,无论是刑期还是罚款,都必须依照刑法规定的标准进行执行。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有了振奋精神就可以随意减轻刑期,而无视法律和正义。
如果挪用公款的人能够还清公款,这只能证明其有了一定振奋精神和改过的决心,但这并不能成为减轻判决的充分理由。因为挪用公款不仅仅是只涉及公款数目的问题,还涉及到破坏公共利益、损害公共信任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应当视情况给予适当的刑期或罚款。
当挪用公款的人得到了惩罚,还清了公款后,应当提高自己的法律和行政水平,重建对法律和道德规范的敬畏。同时,也应该通过自己的言行行为来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回报社会和人民。总之,挪用公款判刑后,还清公款只是而已,更重要的是获得重新做人的机会,真正做一个守法、诚信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