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买卖行为存在违法的可能性,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拆迁安置房原本是为了解决拆迁户的住房问题而建设的,而不是为了获利而建设的商品房。因此,任何单位或个人以牟利为目的,将拆迁安置房披上商品房的外衣进行买卖,都是违法的行为。
其次,与商品房市场相比,拆迁安置房的价格相对较低,但也并非可以随意出售。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或其代理机构负责对拆迁安置房的管理和分配,买卖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办理转让手续,否则就构成了违法行为。
此外,拆迁安置房的买卖也涉及到“卖方”是否具有合法权属的问题。如果“卖方”并非拆迁户本人,而是通过虚假转让、盗用等手段获取的房产,那么买卖行为就属于非法的。
最后,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可能会导致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拉大和社会问题的增加。如果搬迁户不得不以高于市场价格的方式购买自己原本就应该获得的安置房,将可能增加低收入群体的负担,进而引发社会问题。
因此,拆迁安置房买卖行为是非法的,应该得到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打击,并呼吁公众树立正确的房产观念,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