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和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涉及到经济利益,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因此派出所是可以管辖此类案件的。具体来看,职务侵占是指公职人员负责管理、使用或保管的国有或集体财产,擅自占为己有或非法处置,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占的行为。挪用公款则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款挪为个人或其他用途的行为。这两种犯罪行为都属于贪污犯罪的范畴,并且都是涉及到公共资源的犯罪行为,对于保障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以及打击腐败犯罪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派出所是可以管辖这类案件的。当发现此类犯罪行为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尽快采取相应的调查措施。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公安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开展调查取证,查明事实,维护公正司法,同时也需要依法打击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