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和挪用公款虽然都是行政职务犯罪,但是两者之间还是存在一定的区别。
职务侵占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处理公务时,利用职权非法占有国家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这种行为通常是在个人行为中进行,主要针对的是公共资源和公共财产等,如果在处理公务中侵占的金额不超过1万元,一般会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而挪用公款则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把本单位的公款用于自己个人或者他人的非法用途的犯罪行为。这种行为是属于集体犯罪,主要偏向于公共财产的挪用。挪用公款的罪名明显比职务侵占罪的罪名重,严重影响公共利益。
如果职务侵占严重,或者职务侵占的金额较大,而且涉及到的人员比较多或者社会影响比较大,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挪用公款。但是,两者之间并不是简单的可以互相转化,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总体来说,职务侵占和挪用公款都属于行政职务犯罪,但是两者之间存在一定不同,需要根据犯罪行为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认定。对于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来说,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不断增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职务规定和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到职务侵占和挪用公款对个人和社会的严重危害,切实做到履职尽责,保持高度的廉洁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