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和挪用公款都属于侵占犯罪的范畴,但是两者并不完全相同。职务侵占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将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非法占有或者转移他人的财物占为己有的犯罪行为。而挪用公款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将所管理的公共财物虚构或者谎报支出、挪用或者私分的犯罪行为。
从犯罪对象来看,职务侵占一般是针对个人的非法行为,而挪用公款则是针对公共财物的管理者的非法行为。从犯罪情况来看,职务侵占更多是利用职务之便,违背了职务及公正,挪用公款则是更少了审批程序的法定程序,挪基后标榜其为公共财物已经支出或处于内部流转循环之中,虚假申报、挪用公款是违背立法的,都是违背了法定程序,违背了公正规章。
两种犯罪行为都是依照相关法律赋予的法律责任,存在区别的是违反的范围和具体方式不同,各自具有独立性。所以,尽管挪用公款与职务侵占是两种犯罪行为,但是均建立在违反法律的基础上,对于违反法律的行为,我们必须严厉打击才能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正,确保社会正义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