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负责管理或使用公款的人员,将公款用于个人或其他非法用途,情节较轻的可以认定为从犯罪。量刑分为从轻、减轻、基准、从重、加重和特别严重六档,根据罪犯的情况和法庭审理的情况,具体量刑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考虑挪用公款的数额。数额越大,严重程度越大,判刑长度也就越长。通常来说,如果数额较大,那么判刑长度将会在几年以上。
其次要考虑挪用公款的方式和手段。比如说,如果是通过伪造单据骗取公款,那么该犯罪比较严重,判刑长度也会相应加重。
再次要考虑罪犯的前科情况。如果罪犯之前曾经犯过类似的罪行,那么判刑长度也会相应加重。
最后,还要考虑罪犯是否有自首的行为。如果罪犯在案件被发现后能够积极认罪和积极赔偿,那么判刑长度也许会相对减轻。
总之,挪用公款罪从犯的量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定,而评定的依据则是罪犯所犯罪行的情节、犯罪的严重程度、罪犯的人身性质、罪犯的认罪情况及赔偿情况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