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在执行公务或管理公共财产过程中将公款用于个人或他人私人用途的行为。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破坏了公共财产的利益和公众信任,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挪用公款不还的情况下,其法律后果必然十分严重。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挪用公款情节严重的,一般会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体来说,法律将挪用公款按照金额进行分级处理,不同金额的挪用行为对应不同的刑期。如果挪用的公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下,可以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款;如果金额在1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如果超过100万元的,可能会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处罚款。
另外,在挪用公款的情况下能否逃避刑罚,主要还是取决于挪用后的处理方式。如果其能够及时归还挪用的公款并主动向有关部门如实说明情况,能够配合调查机关积极从轻处理,则对于判决结果自然会有所缓和。反之,则极有可能会接受更为严厉的判决处理。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十分严重的犯罪行为,其后果不容忽视。建议公职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自身行为,做到清正廉洁,为社会和人民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