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从犯是指在挪用公款犯罪案件中,协助犯罪主体实施挪用行为的人员。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从犯的定罪标准为:“明知是挪用公款,而为其提供帮助或者引诱、勾结他人挪用公款,其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挪用公款从犯的处罚情况是与其所起的作用和情节严重程度有关的。一般情况下,如果挪用公款从犯的行为较为轻微,如只是为犯罪主体提供帮助或者引诱、勾结他人挪用公款,那么其处罚情况较为轻缓,可能只会处以拘役或者罚款的处罚。但是,如果挪用公款从犯的行为较为严重,可能会涉及到数百万到数千万元的挪用公款,那么其处罚情况就会相应加重,可能会处以数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并处恶劣的罚款和追缴挪用的公款。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从犯的行为是非常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其影响不仅可能导致大量公款的挪用和损失,同时也会给政府和社会的声誉带来非常恶劣的影响。因此,在处罚挪用公款从犯的时候,一定要依据其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惩处,以维护政府的公信力和经济的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