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我是被告方,我的名字是XXX。我与原告方,我的配偶,XXX已经结婚多年,但由于双方性格不合、观念不同等原因,导致我们的婚姻关系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我们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离婚问题。
我们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离婚协议:
一、财产分割
1.房产:我们现有的房产是位于苏州市某小区的住宅,原告方拥有100%的房产所有权,离婚后归原告方所有,且无需对被告方偿还任何房款,被告方不享有此房产任何权利。
2.车辆:我们现有一辆轿车,原告方拥有100%的车辆所有权,离婚后归原告方所有,被告方不享有此车辆任何权利,且无须对原告方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3.存款:我们现在的储蓄卡是由原告方开立的,现有12万元存款,离婚后原告方拥有100%的储蓄卡账户,并无需向被告方偿还任何婚前财产。
二、子女抚养权及赡养费用
1. 子女抚养权:我们双方育有一个年龄为X岁的子女,其抚养权由原告方独立行使,被告方无任何干涉权。
2. 赡养费用:被告方应根据自身实际收入支付每月X元作为子女抚养费用,直至子女自立或成年,如原告方要求加大抚养费用,被告方应该自行承担。
三、离婚后双方无再请求
我和原告方已经达成上述离婚协议,双方无再请求其他离婚相关事宜,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离婚,并依照以上协议对财产、子女抚养权及赡养费用等事宜作出相应的裁决。
以上是我们的离婚协议,希望法院审查通过,依法作出离婚判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