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挪用公款是指会计人员利用其职务便利,将公共财产以个人或其他非法方式占为己有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共财产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破坏了经济发展的基础,并对整个社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会计挪用公款的数额通常较大,一般不低于300万元以上。这是因为会计人员掌握着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职能,如果利用这种职权进行挪用公款,一旦被发现,所涉及到的款项通常都是大数额的资金。
造成数额较大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会计人员通常掌握着企业的财务核心,可以自由支配企业的财务资金,如果会计人员想要挪用公款,通常选择的是企业的大额资金,以此来达到达到自己的目的。二是会计挪用公款往往是持续性的,由于会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财务核心,所以能够长期挪用公款。这样,被挪用的资金数量也就成了高额数额。三是由于会计挪用公款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所以在很多时候,会计人员在挪用公款时也给自己设定了较高的门槛,从而使得所涉及到的数额也更高。
总之,在会计挪用公款的行为中,所涉及到的数额往往十分巨大。对于企业来说,防范会计人员挪用公款是非常必要的,只有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建立科学和透明度的制度和标准,才能防止这样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