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在没有合法理由的情况下,非法占用或使用公共财物,或者将公共财物转移或者分配给自己或他人,不合法牟取私利的行为。挪用公款罪是违反财经管理法律法规的,犯罪嫌疑人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挪用公款罪的判断是根据数额大小来决定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数额较大的挪用公款罪是指数额较大的只有少部分情况符合挪用公款罪的特征,在特定情况下被认为是严重危害公共利益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挪用行为。因此,按照法律规定,数额较大的挪用公款罪是指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犯罪行为。
在实际应用中,对于挪用公款罪的判断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一般来说,如果挪用公款的数额较小,仅仅是数千元或几万元,那么可能仅会受到行政处罚或民事赔偿责任,而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挪用公款的数额较大,达到数十万元或数百万元以上,那么就很可能涉及到刑事责任,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罪的数额大小是比较关键的判断因素。当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时,将被认为是数额较大的挪用公款罪,必须受到严格的法律惩罚。而在具体应用中,还需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包括挪用行为的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以便进行正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