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具有财务权力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公款据为己有或者擅自使用公款而未经批准,构成了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挪用公款是一种贪污行为,属于刑事犯罪,违法者将受到法律惩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的刑罚适用范围较广,依照挪用公款的数额的大小,将被分为三个不同的罪名:轻罪、重罪、特重罪。
首先,挪用公款数额较小的行为被划为轻罪,具体数额为500元以下的属于轻微情节,最高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可罚款。
其次,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行为为重罪,具体数额在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属于一般情节,最高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处罚金。
最后,挪用公款数额极大的行为为特别重大的犯罪,具体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属于特别严重情节,最高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可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对于违法者必须有一个公正的审判,对于数额较大的挪用公款犯罪行为,应当严格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以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保障社会的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