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很敏感且复杂的。一般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会落在母亲身上,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由父亲抚养。无论抚养权是由父母中的哪一方拥有,对于非抚养方来说,付生活费的问题是很常见的。
根据国内相关法律规定,非抚养方也就是不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应该向抚养方支付生活费用。但是此时要明确一点,非抚养方所支付的生活费用并不是孩子抚养的费用,而是孩子的日常生活费、教育费等相关支出。这些生活费用是非抚养方应该承担的义务,以确保孩子得到良好的生活和教育。
由于生活费用的具体数额并没有明确规定,因此,一般情况下,生活费用的数额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无法协商,非抚养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孩子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作出判决。
总的来说,非抚养方应该支付孩子的生活费用。这是一种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也是确保孩子得到健康成长的保障。具体生活费用的数额应该由双方协商或由法院作出判决,以确保孩子得到充分的照顾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