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产证是指国家进行城市改造、城市规划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时,对被征地或拆迁的群众提供的新房屋产权证明。也就是说,拆迁安置房产证是在政府拆迁或征收房屋时,为被征收人或拆迁户提供住房安置,由政府出资兴建的房屋,颁发给安置户的产权证。
拆迁安置房产证与普通住房产权证不同。其主要区别在于,拆迁安置房产证是在政府征收或拆迁房屋后,为被征收人或拆迁户提供新住房产权证明。而普通住房产权证是由市场行为,买卖双方自愿达成交易后,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
拆迁安置房产证作为一个证明产权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其权威性同样具有法律保障。拆迁安置房产证持有人拥有相应的权益,可以进行转让、抵押等操作,也可以享受相应的福利政策和公共服务。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房产证是城市改造、城市规划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中对受到拆迁或征收的群众进行住房安置的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和权威性,为持有人提供相应的产权和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