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是指政府或开发商与居民签署的协议,用于安置、补偿和赔偿居民因为房屋拆迁造成的损失。然而,拆迁协议能否公证给孙子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拆迁协议是一种合同协议,只有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才能够签署。如果孙子的名字不在协议中,他是不具有合同权利的。因此,如果孙子不是协议的当事人或无权代表后代签署,则无法公证。
其次,即使孙子是协议当事人,也需要同时满足法律的要求,例如符合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证明等条件,否则也无法公证。
最后,公证机关根据《公证条例》第十六条:公证机关应当据实核查公证申请人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和资格,认真查阅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书面材料和资料,确保公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果公证机关确认了孙子的签署权利,并经过核实,认为可以公证,则可以将拆迁协议公证给孙子。
总之,就拆迁协议公证给孙子的问题而言,主要取决于孙子个人在合同中的合法权利,以及是否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如果合法并满足要求,则公证机关可以予以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