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由离婚双方自行协商和达成的协议书,民政局并不提供。在离婚过程中,离婚双方需要共同商议解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问题,并达成共识后写下协议内容,签字盖章。
离婚协议书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能够确保离婚过程中合法权益的保护,也能够预防后续发生的纠纷。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离婚原因:明确表述离婚的原因,防止后续引发的争执。
2. 财产分割: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要考虑到各方的实际情况,并明确每一方的权益。
3. 子女抚养:包括子女的抚养权、基本生活费用负担、监护权与探望权等问题。
4. 赡养费:如果离婚后由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需要支付子女教育和日常生活费用的问题。
5. 其他协议:如果夫妻共同有贷款、房产等共同财产,也需要将其明确协商及分割。
离婚协议书是一份权益保护的文件,必须在双方协商、理性决策并达成共识后签署,并不可逆的影响离婚后的生活质量,建议离婚双方要认真对待协议书的签署,以免因协议书缺失或者不完善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