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主要指的是非公职人员在没有合法事由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组织的公款、公物或者其他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利益,而且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在我国,非公职人员挪用公款主要有以下两种罪名:
1. 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属于贪污犯罪的一种,是指公职人员、非公职人员把为另一个机关、团体或个人保管或者支配的公款、公物、票证或其他财物,占为己用或者借支或者谎报冒领的行为。挪用公款罪一般属于侵财犯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 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犯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而非公职人员挪用公款也是盗窃行为的一种,属于盗窃罪的范畴内。非公职人员挪用公款的情况严重到一定程度会触犯盗窃罪,根据挪用的金额数划分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
综上所述,非公职人员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其涉及到公众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应依法严厉打击。为了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我们每个公民都应当自觉遵守法律,勿以小得失而触犯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