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挪用公款属于职务犯罪中的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或者利用职权、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者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具体来说,公职人员挪用公款,即将公款用于个人或他人的非法用途,违反了国家有关公款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财务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这种行为破坏了国家财政秩序,严重影响了国家财政收支平衡和公共财产的安全。因此,公职人员挪用公款严重威胁了国家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必须受到法律的惩处。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公职人员挪用公款的情节严重,可以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挪用的数额巨大,严重危害了国家的安全、稳定,还可能面临死刑的处罚。同时,对于违规使用公款的行为,公职人员还可能面临党纪政纪处分的打击。
综上所述,公职人员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职务犯罪,必须得到全面的打击和治理。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款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严格规范公款使用程序,保障公款的安全和合法使用。同时,在发现公职人员挪用公款的违法行为时,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和行政责任,还受害人以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