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变更抚养权需要公证。抚养权是指父母在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和照顾权利。在离婚后,如果父母不能达成一致,那么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判决抚养权的归属。但是,如果双方自愿达成抚养协议,那么就需要进行公证。
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事实进行确认、证明的一种法律行为。公证在法律上具有证据效力。如果双方达成了抚养协议,但未进行公证,那么在后续的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
首先,如果未经公证的协议不能执行,那么双方必须重新到法院继续争取抚养权,这将浪费时间和金钱。
其次,在未经公证的情况下,如果一方不愿意履行抚养协议,那么另一方也无法通过法律手段来强制执行。
因此,进行公证是保证抚养协议顺利执行的必要程序。在中国大陆,公证机关是公证文书的主体,公证文书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证明文件之一,具有强制性证明效力。因此,在异地变更抚养权时,进行公证操作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