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中,离婚协议一般需要由双方共同签字、盖章或者在公证机关证明。此外,双方还需要在离婚协议中叙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事宜,并加以约定。
因此,双方需亲自到场进行签字,以便保证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虽然双方可以通过委托代理人签署协议,但必须在公证机关或者法院的监管下进行,这也并不意味着双方可以不到场。
除此之外,双方到场签字还有以下几点优点:
1. 可以提高协议的可信度
如果双方亲自到场签字,就不容易产生“虚假协议”的情况,从而增强了协议的可信度。
2. 可以杜绝不当行为的发生
如果双方到场签字,就可以避免一方在无知情的情况下被迫签署协议的可能性,从而有效杜绝不当行为的发生。
3. 可以加速离婚进程
如果双方到场签字,就不需要再花费额外时间去找代理人或者公证机关,从而可以加速离婚进程。
综上,双方到场签署离婚协议是非常重要的,可以保证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同时也可以避免不当行为的发生,加速离婚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