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为了改善城市规划、环境和住房条件,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将拆迁房屋的居民迁移安置而建设的住房。相比普通的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的售价和租金都相对较低,是一种为城市拆迁户提供的福利待遇。
尽管有不少人认为拆迁安置房可以自行改建而不用再另购房屋,但这种做法是不被允许的。首先,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拆迁户提供的特殊福利,是政府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政府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要求拆迁安置房的原因是因地制宜,公共资源的配置等因素,而这样的房屋是根据国家建筑规范的标准设计和建造的,拆迁户因私人利益而采取自行改建,不仅会破坏房屋的整体结构和安全性,也会降低城市规划和建设质量,违背了政府出于公共利益目的而建设的初衷。
其次,拆迁安置房的改建往往会面临改变基本建筑结构、增加建筑面积、改变外立面等问题,这些改建都需要审批和批准,否则将面临违法建筑的风险,拆迁户将会面临重重罚款。同时改建也会带来房屋品质、安全和舒适度等各种问题,影响到拆迁户的生活和居住质量。
综合来看,拆迁安置房不能自主改建是出于保障政府公共利益和拆迁户居住权益的考虑,拆迁户可以选择买房居住,但应该遵循市场规律,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政策,避免风险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