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经过协商后,自愿达成离婚意愿并且就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协议。而这样的协议在离婚手续中需要进行公证。
公证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某一法律事实、法律行为或者文书等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确认的一种行政行为,因此在协议离婚中,公证的作用在于确认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通过公证,离婚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在此协议下所做的承诺和约定才能够得到法定保障,从而避免后续的法律纠纷。
如果不去公证处,离婚协议就不能确保其合法有效,双方离婚协议也将毫无意义。在人民调解或法院调解中,虽然在协议离婚中也有规定,但是协议离婚的权利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如果任何一方对离婚协议不进行公证的话,另一方不能强制协议履行的。
总的来说,协议离婚必须去公证处,实现离婚协议的公证便于各方受益。
在实际操作中,公证处通常会对离婚协议进行仔细的核对和审查,如果发现离婚协议中存在瑕疵,就会要求双方进行修改。这也给夫妻双方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协议离婚的过程被更好地规范。同时,公证也帮助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协商更加公正,提高了离婚谈判的效率。因此,对于夫妻双方来说,去公证处公证离婚协议既可以保护自身权益,也能有效缩短办理离婚手续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