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婚姻法》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一般由父母行使。但是当父母离异或者有其他原因使得子女独自生活时,抚养权会由排行更高的亲戚,如祖父母、外祖父母、舅舅、阿姨等行使。所以,如果父母离异,子女是否可以随母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当子女未满18岁时,如果离异双方没有达成协议,法院会依据《民法通则》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来判定抚养权的归属。《民法典》规定,在父母未能达成协议时,优先考虑给予能够提供良好生活条件及教育条件的一方行使抚养权。如果双方的条件相当,则可以考虑让子女选择。
一般来说,当子女已满18岁时,就可以自己做出抉择并获得独立的生活权利。此时,母亲或父亲不再有行使抚养权的权利。但是,如果在未成年时母亲获得了抚养权,那么子女成年后也可以选择跟随母亲生活。
在此基础上,如果子女想要改变抚养权的归属,则需要通过法院判决或达成协议来达成。需要注意的是,抚养权的判定应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而非单方面满足家长的意愿,维护孩子权益始终应该是最重要的。
总之,子女是否可以随母亲,关键在于具体的家庭情况和法律规定。如果要做出决定,必须优先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切勿受到感情因素的干扰。除此之外,父母间通常会签署离婚协议,在离婚协议中也应该规定好子女的抚养问题,以尽量避免因为母亲或父亲的个人选择而导致孩子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