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可以争取抚养权吗?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全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网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7月,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数量已经超过了211万人。在这个庞大的失信人群中,因为各种原因离婚、分居的夫妻占据了一定比例。在这些失信人中,如果有人想要争夺抚养权,那么他们该怎么做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失信人的身份和争夺抚养权的关系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法院是不会因为一个人失信就将他剥夺父母的抚养权的,更不会因为一个人失信就给另一个人加强了抚养权,失信人和不失信人在与婚姻子女事宜有关的争议中应当是平等的。因此,失信人在争取抚养权前需要证明自己有争取抚养权的合法权利。
其次,失信人要想争夺抚养权,必须要具备相关的合法条件。在我国的婚姻法中规定,父母的法定监护人的权利义务,包括要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监护和抚养。在夫妻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或者诉讼中协商并确定子女的抚养方式和具体事宜。如果父母在协商中没有达成一致,那么法院将进行判决。然而,如果失信人曾经有虐待、暴力、疏离等不良行为,就很难被视为能够胜任抚养职责的人。犯罪记录和腐败行为同样也会影响抚养权的争夺。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婚姻法规定失信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等。失信人在申请抚养权前,要想赢得法官的认同,不仅要证明自己具有抚养职责胜任的能力,还要积极履行赡养义务,提高自身的社会信用和公共形象。
总体来说,失信人想要争取抚养权并不是没有可能,但是需要他们认真审查自己的条件,排除各种障碍,并且提高自身的信用和公共形象,才有可能通过司法程序取得抚养权。如此一来,他们才能承担起保护其子女利益的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