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指的是因为未履行合同或其他法律义务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人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名誉都会受到极大的影响。而对于失信人是否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这个问题实际上在法律上是存在争议的。
首先,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是优先考虑孩子的利益,而非父母的利益。因此,如果失信人在孩子的抚养过程中存在对孩子不利的行为或行为不当,如家暴、虐待、疏忽等,他们不应该被授予孩子的抚养权。
其次,失信人在法律上是被视为不守信用的人。在某些情况下,他的行为不仅影响了他自己的利益,更影响了其他人的权益,这些权益包括经济利益和人身安全等。因此,对于失信人是否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并结合其他的因素进行综合衡量。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失信人如果能够恢复自己的信用记录并证明自己已经全面履行了法律义务,那么他们有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但这需要时间和努力,需要失信人想方设法证明自己的信誉和能力,让人们相信自己有能力作为孩子的父亲或母亲。因此,失信人要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就需要认真积极地努力,尽一切可能去弥补自己的缺陷,才有可能在法律上获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