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就婚姻财产、子女抚养等方面达成共识所签订的协议文件。对于共同拥有的房产的处理,离婚协议书也是需要详细规定的。如果离婚协议书中规定了房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并且签订了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那么房子就能够过户。
在离婚协议书中,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各自持有的财产,如果双方共同拥有房屋,则应明确房屋的归属问题。离婚协议书应该详细说明房屋归属等方面的问题,包括房屋评估价值、房屋产权归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还房贷等等细节问题。如果在离婚协议书中对于房子的归属问题达成共识并得到公证,这个过户程序就会比较简单。
离婚协议书的签订需要经过公证机关的审批,经过公证后方能生效。因此,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夫妻双方按照约定实施分割财产,不仅可以起到避免争执的作用,也可以节省时间和金钱成本,因为不需要通过法院的诉讼程序处理争议。
总之,如果离婚协议书中有关房屋产权归属等方面的详细约定,并经过公证,那么这个房子就能过户,否则,就需要再次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分割财产的问题。因此,在进行离婚协议书签订前,双方需要充分沟通,详细约定财产分割方案,并在协议书中进行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