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假账和挪用公款都是违法行为,在刑法中都有相应的罪名和刑罚。具体的判罚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案例和法律条文进行分析。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做假账属于行贿、受贿罪中的受贿罪,主要是指为从事商业、工业活动或者其他经济活动而接受他人财物,提供虚假的会计账目和财务报告,减少应缴纳的税款或者获取其他利益的行为。该罪的刑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情节较严重,涉及数额较大,刑期可能会更长。
而挪用公款则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将公款、公物挪作私用,情节严重的行为,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即职务侵占罪。根据《刑法》规定,职务侵占者金额在3万元以上,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数额达到特别巨大的情况,最高刑罚可达无期徒刑。
总之,做假账和挪用公款都是不道德、不合法的行为,建议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制度不偏不私、严格执行,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对于个人来说,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遵纪守法,遵守道德规范,维护自己的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