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以个人或其他单位名义非法占有或使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公共机构的公款、公物或公用财物而获利的行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挪用公款属于刑事犯罪,其涉及金额为关键因素。
我国刑法规定:依照数额轻重,分别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单位受贿罪等定罪处罚。其中,挪用公款罪是指挪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公共机构的公款、公物或公用财物数额较大,属于刑法定罪的较高标准,该数额通常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
在监督部门的调查中,如果发现公务人员没能依法使用、管理、保护、监督相关财物、资金和资源,而导致公共资源遭受浪费、损失,则可以视为挪用公款。同时,也包括公务人员虚构或变相以特殊手段侵犯公共财产利益的行为,如虚假开支、强行索取等。
挪用公款不仅是一种道德败坏的行为,还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它严重损害了公共财产的利益,妨碍了正常的公共服务,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应予以严厉打击,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