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侵占国有财产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国家有相应的法律制度进行约束。挪用公款不仅是道德上的不道德行为,更是法律上的违法行为,其罪名从轻到重包括: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和刑事罪名。
在刑法上,挪用公款罪是指公共机关工作人员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挪用公款或者其他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的数额较大,即数额在5000元以上或者少于5000元但具有其他情节的前提下属于犯罪行为。
对于挪用公款罪的刑事处罚主要分为三级,轻罪、普罪和重罪。判定轻罪的金额在5000元至10万元之间,可判处拘役或罚款;普罪在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可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重罪在100万元以上或者情节特别恶劣的,可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除了法律的惩罚外,还有刑事责任以外的其他责任。行政责任与纪律责任都可以同时存在,而改变这种行为最好的方法是加强职业指导、强化职业训练,提高公务员的道德价值观念,防止发生违法行为。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制裁。民众不能因为利益的诱惑、职务疏忽等因素去滋长这种行为,更应该提高社会公德意识,共同维护全社会的公共利益和秩序。